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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行业标准发布
  《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行业标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安全行业标准《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于2013年3月26日被首次批准发布,该标准为强制性标准,编号为GA 1061-2013,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该标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和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联合颁发的《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122号令),为满足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工作的需要而制定的。

  产品一致性是指批量生产的产品与认证型式检验合格样品的符合程度。产品一致性检查是对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检验合格样品在产品铭牌标志、产品关键件和材料、产品特性的符合程度等方面开展的检查,是跟踪、判定认证产品质量是否持续满足市场准入要求及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技术手段之一。目前,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各类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均规定了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保持要求,并明确被检查样品确属与强制性认证获证产品不一致的,可认定为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

  GA 1061-2013《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规定了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的术语和定义、检查准则、检查内容及方法、变更确认要求、检查结果判定等内容,在附录中还给出了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记录要求和110余种消防产品的一致性检查记录表格式样。该标准适用于消防产品认证初始工厂检查,以及证后监督管理工作的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也可用于各类消防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产品一致性核查。

  GA 1061-2013《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的发布实施,对于提高消防产品生产者的质量保证能力,在公正、规范、有效的基础上开展消防产品认证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GB 8624《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修订发布

  发布时间:2013/10/17 9:53:21浏览:235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2年12月31日批准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自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并替代GB 8624—2006。

  GB 8624于1988年首次发布,分别于1997年、2006年进行了二次修订。作为我国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的分级准则,GB 8624在评价材料燃烧性能、为相关标准规范提供技术支持、指导防火设计、实施消防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实施情况看,GB 8624—2006存在燃烧性能分级过细,与我国当前工程建设实际不相匹配等问题。

  为增强标准的应用性和协调性,2012年对GB 8624进行了第三次修订。2012版标准明确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的基本分级仍为A、B1、B2、B3,同时建立了与欧盟标准分级A1、A2、B、C、D、E、F的对应关系,并采用了欧盟标准EN 13501-1:2007的分级判据。与GB 8624—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修改了前言、引言以及部分术语和定义,删除了符号和缩写。

  2、修改了建筑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的划分和分级判据。

  3、增加了建筑用制品的燃烧性能分级(部分替代GB 20286-2006)。

  4、删除了试验方法、试验原理和试样制备、分级试验数量、建筑制品(除铺地材料以外)的试验、铺地材料试验、本分级的应用范围。

  5、修改了燃烧性能等级标识,以及附加信息和标识。

  6、删除原附录A、附录B、附录C的内容,补充了新附录A、附录B、附录C的内容。

  GB 8624的修订发布,对增强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提高标准与规范的协调性和在实际工程中的应用性,以及加强建筑材料及制品的消防监督管理将发挥重要作用。